關於求職的就業歧視,我難過…

怕這就這樣長草下去,先來補一下類目裡的求職面試好了!
從最晚的開始講,一是在台北找打工,二是離開國立大學的工作後。
做為一枚資深的肥仔,人生中總是有許多碰壁的事…
87才會直接說出來就業歧視

故事一 學生時代

我們鄉下孩子一條筋,「我努力一點還不行嗎?」

以為憑著新聞研究所的在學生身份,可找個小雜誌社的工讀生編輯。

但努力是沒啥用的,代誌不是憨人想的如此簡單。

 

那是家電腦雜誌社,由於求職的經驗很少,所以我商情一位有氣勢的女同學,在門外等我。其實,面試的過程,主管就很草率,幾乎是心不在焉,連翻我媒體實習時的文稿,都像在應付。

 

不過,他很直接。

「其實,你不用在自我介紹了,我不會用你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「我們這裡都是男生,所以女的助理編輯能力不一定要好,但要長得漂亮身材好。我看你朋友還蠻適合的,你幫我問她看看。」

 

 

故事二 離開國立大學後求職

現在提到的這位,我一直很難忘懷。

那是家管理顧問公司,因為是投了好久才有的機會,我很珍惜。

 

到了現場,面試官,就是老闆,讓我在現場等很久。他話語中不斷強調自己是成功人士,在社會上非常有聲望能耐。次數跟內容多到,我快要不耐煩。

 

欸,不是,先生你是認真的以為我沒見過「官」跟身家億來億去的有錢人嗎?

 

後來他問我「請問你這麼胖是因為生病嗎?」

「沒有,我健檢報告數字還算正常,」我沒說謊,當時確實紅字不多。

「那你有要減肥嗎?」

「我覺得維持健康就好,我沒有想要再刻意減」

「恕我直言,以我在社會上這麼成功的經驗,我認為胖不是因為生病,而不想減肥,就是人格有問題!工作能力也一定很差!」

 

你才人格有問題,你全家人格都有問題。

只怪我當時太嫩,沒法嗆回去。我很難忘懷這人,因為氣自己如此嘴拙。

 

87何其多

很多年以後,我曾和專業的人資談過這兩事,她認為,這是面試官在測試面試者的現場反應。我尊重她的判斷,但我認為不是。

 

面試時無法尊重求職者的公司,不會是可以久待的公司,最重要的是,外貌歧視很常見,但這樣講出來的是87。從現在回頭看,氣是已經不氣了,反正兩家公司都倒了。

 

而如果是現在的我,可能會回「請再說一次,並同意我錄音」。因為,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:「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,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,不得以…容貌、五官……,予以歧視;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,從其規定」

 

我難過,沒機會看到「成功人士」發聲明捍衛「人格論」。不然,也是求職期間的一大消遣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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